股利分配
把錢合法合理地轉給股東,有很多種方式。有些是稅前的,有些是稅后的。每種方式下可以有不同的規劃,也有需要注意的點。
一、公司稅前費用支取
對于公司來說,有些費用是可以稅前列支的。但是需要滿足條件是與公司的生產經營相關,并且合法合理。
具體到股東,可以有以下一些事項:
1.股東的工資:股東也可以是公司的職員。那么領一份工資也理所當然。通過工資和年終獎的發放,將股東的個人所得稅降至10%左右。因為有個人的免征額和專項附加扣除,那么可以相應的抵免一部分個稅。
2.領取備用金:如果根據公司制度,股東可以有備用金,那么這就是合理的。但是注意,備用金的金額要符合公司規定,后期沖抵的發票必須是與企業的生產經營相關。
3.直接報銷:股東與生產經營相關的差旅費、業務招待費等,在實際消費之后,都可以根據公司制度來報銷。但是如果不符合規定的個人開支,也不要拿來報,因為公司稅前不能扣。
4.資產使用費:比如股東有借款給企業,那么就應該按照規定簽訂合同,由公司向股東支付利息;或者公司使用了股東的其他資產,采用的是租賃的方式,那么也應向股東支付租金。這種情況下,需要交個人所得稅,且稅率是20%,相對來說還是比較高的。
二、稅后利潤分配
稅后利潤分配就是分紅。但分紅有不同的分法。
1.股東直接持股:如果直接分紅給個人,那么稅率20%。如果只是想取出生活費,那就不建議用分紅了,用工資薪金更好。
2.有限合伙企業持股:這個情況下不會涉及交企業所得稅,很多時候被用以作為持股平臺。倘若此平臺設立在稅收優惠的地區,那么可以將綜合稅率降得比較低。這樣的平臺可以做多層嵌套設計,用以引進優秀的核心骨干人員。
3.有限公司持股:這種情況下,很多時候不是為了實際分得資金,而是為了做進一步的投資。
三、資產占用
最常用的就是借款。
但是借的還是要還的,并且還有幾個問題:
一是占用時間長了,就要視同分紅交稅;
二是如果為了避免交稅,那么年底前要還款,可能會讓股東出現資金周轉困難;并且要完全按照合規的流程走,避免損害其他股東的利益。
另一種資產占用可能是進行的賬外操作,這種方式不合規,財會人切忌觸碰紅線,在此也不做闡述了。
綜上,股東需要從公司獲得的資金可能會涉及到多個用途,那么需要合理地規劃好各個途徑,在降低綜合稅負的同時,一定要保證合法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