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改革,你的員工成本增加了多少?
2018年7月20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改革方案》),其中要求明確從2019年1月1日起,將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征收。
這一改革,對于企業主將產生一系列重要影響。
以下,我們將從社保繳納現狀、《改革方案》出臺后對企業影響,建議三個部分來探討。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社保參保覆蓋面持續提升
企業社保基數合規停滯不前
圖片來源:51社保《中國企業社保白皮書2017》
根據社保第三方專業機構51社保2017年度《中國企業社保白皮書》,近年企業社保合規性尤其是其中的參保及時性、險種覆蓋面情況逐年變好;但同時企業社保合規面臨很大的成本壓力。社保繳納基數合規企業的比例從2015年的38.34%到2016年的25.11%,反而降低了13%。
2017年基數合規企業比例為24.1%,與2016年相比再次下降。這意味著當前繳納社保的企業中有75.9%不合規——22.9%的企業統一按最低下限基數繳納,有22.9%的企業按企業自行分檔基數繳納,還有11.3%的企業按固定工資部分繳納。
對于小微企業來說,過去社保低繳基本已經是“公開的秘密”。隨著《改革方案》的出臺,這一“公開的秘密”不再有生存的土壤。在歷史上,社保征收曾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國務院規定設立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征收——社保經辦機構作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下屬的事業單位,本身并不具有執法權,需要依托勞動監察部門進行社保的征收與執法,漏繳、少繳屢見不鮮。
由稅務機關統一征收社保后,征收手段與執法力度都大幅加強。
1)金稅三期全國聯網,公司的社保繳納是否合規合理有行業大數據對照;
2)稅務機關作為具有直接執法權的強力機構,征管與處罰力度將大幅提升。
對企業影響
以北京為例,2018年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的繳費基數下限為3387元,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的繳費基數下限為5080元。如果企業雇傭的某位員工每月實際收入為1萬元,則新政實施前后對于企業的影響如下:
若一家北京的企業之前按照最低下限標準給員工繳納社保,完整合規按實際薪酬繳納社保,企業應為該員工補足的社保差額為1860元/月,員工個人部分補足的社保差額為640元/月;
我們假設這家北京的企業人員規模為50人,按照員工上年實際月均收入1萬元(注:同上),若之前按下限繳納,則合規足額繳納社保后,對應企業需補足的成本每月近10萬,每年超過100萬,人員成本上升了約20%。
企業需要注意什么?
社保合規新時代,對于企業的挑戰變得更大,有如下2個方面的建議可供參考:
1)主動變革,高度重視合規
2019年1月1日,社保費用由稅務機關統一征收后,征收與執法力度會較之前大幅加強。目前執法懲處細則雖尚未出臺,但稅務機關有權對不合規繳納的企業采取社保追繳、滯納金征收等其他處罰措施,對于企業負責人也可能設定懲處措施。
社保合規繳納迫在眉睫,此前未合規的創業公司直面人員成本上漲問題。公司在做未來的盈利預算資金預算時,也要充分考慮社保合規成本,規劃好資金使用節奏。
2)提前籌劃,制定合理的薪酬架構
提前做好繳納社保的規劃,并通過與員工的積極討論,對員工未來的薪酬架構做出更合理的安排。
來源:經緯創投,51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