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了解!股權轉讓的那些稅事兒~
發生股權轉讓在公司運營中非常常見,那么非上市公司及個人發生股權轉讓都需要繳納哪些稅呢?一起來看看吧!
企業所得稅
01公司股權轉讓所得如何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法若干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79號)第三條的規定:
企業轉讓股權收入,應于轉讓協議生效、且完成股權變更手續時,確認收入的實現。轉讓股權收入扣除為取得該股權所發生的成本后,為股權轉讓所得。企業在計算股權轉讓所得時,不得扣除被投資企業未分配利潤等股東留存收益中按該項股權所可能分配的金額。
所以,股權轉讓所得并入當年應納稅所得額中,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02企業所得稅問題上,在計算股權轉讓所得時,送股的部分可以扣除嗎?
答:按歷史成本原則,不得扣除。
個人所得稅
03個人發生股權轉讓,是哪一方去代扣代繳個稅?文件依據是什么?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7號)第五條的規定,個人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以股權轉讓方為納稅人,以受讓方為扣繳義務人。
04企業為股東股權轉讓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是否可以申請2%手續費返還?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九號)第十七條規定:“對扣繳義務人按照所扣繳的稅款,付給百分之二的手續費。”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人民銀行關于進一步加強代扣代收代征稅款手續費管理的通知》(財行〔2019〕11號)第一條規定:“‘三代’范圍 (一)代扣代繳是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已經明確規定負有扣繳義務的單位和個人在支付款項時,代稅務機關從支付給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的收入中扣留并向稅務機關解繳的行為。(二)代收代繳是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已經明確規定負有扣繳義務的單位和個人在收取款項時,代稅務機關向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收取并向稅務機關繳納的行為。(三)委托代征是指稅務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關于有利于稅收控管和方便納稅的要求,按照雙方自愿、簡便征收、強化管理、依法委托的原則和國家有關規定,委托有關單位和人員代征零星、分散和異地繳納的稅收的行為。”和第四條規定:“…… 2.‘三代’稅款手續費按年據實清算。代扣、代收扣繳義務人和代征人應于每年3月30日前,向稅務機關提交上一年度‘三代’稅款手續費申請相關資料,因‘三代’單位或個人自身原因,未及時提交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上一年度‘三代’稅款手續費。……”
印花稅
05股權轉讓的印花稅計稅金額如何確定?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1號)第二條規定: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根據其附件《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規定:“產權轉移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和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轉移書據。立據人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五貼花。”
根據《國家稅務局關于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1〕155號)第十條規定:“‘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的征稅范圍是: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動產、不動產的所有權轉移所立的書據,以及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
所以,應按照所立書據上的金額計算繳納印花稅。
06個人股權轉讓的印花稅是否可以享受《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規定的減半征收優惠?
答:個人轉讓非上市(掛牌)公司股權,應按產權轉移書據稅目繳納印花稅,可以享受減征優惠政策。如個人轉讓上市公司(掛牌)股權,屬于證券交易印花稅范疇,不在《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規定的減征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