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的最新政策來了!4月1日起正式執行
發布時間:2021-03-15 點擊數:1587
日前,稅務局正式發布通知,個稅預征率調至1.5%!具體內容,將在4月1日正式實施!
1.5%預征個人所得稅
4月1日起執行!
重點內容,已經幫大家整理好了:
關于自然人臨時代開發票預征個人所得稅的事項如下:
(一)對在本市范圍內臨時從事生產、經營的零散稅收納稅人在代開增值稅發票時,按納稅人開票金額(不含增值稅)的1.5%預征個人所得稅。
(二)年度終了后,納稅人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有關問題的公告》(2018年第62號)規定辦理經營所得匯算清繳時,按本公告第一條第(一)項規定被預征的個人所得稅可以在匯算清繳時扣除。
(三)對自然人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等綜合所得需要代開發票的,在代開發票環節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其個人所得稅由扣繳義務人依照《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1號發布)規定預扣預繳(或代扣代繳)并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代開發票單位在開具發票時,應在發票備注欄內統一注明“個人所得稅由支付方依法預扣預繳(或代扣代繳)。”
(四)自然人銷售和出租不動產代開發票的,仍按原政策執行。
(五)本公告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注意!代開以下幾種發票,
需要代扣個稅!
目前,僅對自然人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等綜合所得不征收個稅,但其他取得收入還是需要預扣預繳(或代扣代繳)。
那么,哪些項目屬于經營所得?哪些項目屬于勞務報酬所得?總是搞不清,很容易造成代開了發票卻帶來了涉稅風險。今天眾勤財稅幫大家梳理好了,建議看完收藏!
最后,附2021最新個稅稅率表
前段時間,個稅扣繳又出新規,所以我們在新政的基礎上,對之前的稅率表又做了調整,最新個稅稅率表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