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還有個人所得稅退稅嗎?快看2021年個人所得稅怎么退稅有關(guān)政策
近日,不少人咨詢:2021年還有個人所得稅退稅嗎?51個稅管家提醒,2020年度綜合所得個稅匯算清繳退稅政策公布,快看2021年個人所得稅怎么退稅?
【政策依據(jù)】
根據(jù)《關(guān)于辦理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號)規(guī)定,2021年3月1日起,2020年度個稅匯算清繳開始辦理,一直到6月30日。
51個稅管家提醒,依據(jù)稅法規(guī)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需要辦理年度匯算:
(一)已預繳稅額大于年度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
(二)綜合所得收入全年超過12萬元且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
【政策解讀】
一、哪些情形可以通過綜合所得個稅匯算清繳申請退稅?
針對很多稅友關(guān)心的“2021年還有個人所得稅退稅嗎”這個問題,51個稅管家表示,只要納稅人多預繳了稅款,都可以依法申請退稅。
實踐中有一些比較典型的情形,將產(chǎn)生或者可能產(chǎn)生退稅,主要如下:
1、2020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額不足6萬元,但平時預繳過個人所得稅的;
例:某納稅人1月領(lǐng)取工資1萬元、個人繳付“三險一金”2000元,假設沒有專項附加扣除,預繳個稅90元;其他月份每月工資4000元,無須預繳個稅。
全年看,因納稅人年收入額不足6萬元無須繳稅,因此,預繳的90元稅款可以申請退還。
2、2020年度有符合享受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預繳稅款時沒有申報扣除的;
例:某納稅人每月工資1萬元、個人繳付“三險一金”2000元,有兩個上小學的孩子,按規(guī)定可以每月享受2000元(全年24000元)的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但因其在預繳環(huán)節(jié)未填報,使得計算個稅時未減除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全年預繳個稅1080元。
其在年度匯算時填報了相關(guān)信息后可補充扣除24000元,扣除后全年應納個稅360元,按規(guī)定其可以申請退稅720元。
3、因年中就業(yè)、退職或者部分月份沒有收入等原因,減除費用6萬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企業(yè)(職業(yè))年金以及商業(yè)健康保險、稅收遞延型養(yǎng)老保險等扣除不充分的;
例:某納稅人于2020年8月底退休,退休前每月工資1萬元、個人繳付“三險一金”2000元,退休后領(lǐng)取基本養(yǎng)老金。
假設沒有專項附加扣除,1-8月預繳個稅720元;后4個月基本養(yǎng)老金按規(guī)定免征個稅。
全年看,該納稅人僅扣除了4萬元減除費用(8*5000元/月),未充分扣除6萬元減除費用。年度匯算足額扣除后,該納稅人可申請退稅600元。
4、沒有任職受雇單位,僅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quán)使用費所得,需要通過年度匯算辦理各種稅前扣除的;
5、納稅人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quán)使用費所得,年度中間適用的預扣預繳率高于全年綜合所得年適用稅率的;
例:某納稅人每月固定一處取得勞務報酬1萬元,適用20%預扣率后預繳個稅1600元,全年19200元。
全年算賬,全年勞務報酬12萬元,減除6萬元費用(不考慮其他扣除)后,適用3%的綜合所得稅率,全年應納稅款1080元,因此,可申請18120元退稅。
6、預繳稅款時,未申報享受或者未足額享受綜合所得稅收優(yōu)惠的,如殘疾人減征個人所得稅優(yōu)惠等;
7、有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yè)捐贈支出,但預繳稅款時未辦理扣除的,等等。
二、納稅人如何辦理綜合所得個稅匯算清繳退稅?
如果年度匯算后有應退稅額,納稅人可以申請退稅。
至于2021年個人所得稅怎么退稅,51個稅管家表示,個稅退稅政策規(guī)定如下:
納稅人在申報表的相應欄次勾選“申請退稅”并提交給主管稅務機關(guān)后,即完成了申請程序。
稅務機關(guān)和國庫按規(guī)定履行必要的審核程序后即可辦理退稅,退稅款直達納稅人銀行賬戶。
申請退稅的納稅人需要準確填寫身份信息資料和在中國境內(nèi)開設的符合條件的銀行賬戶。
其中,對2020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額不足6萬元,但年度中間被預扣預繳過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稅務機關(guān)將推送服務提示、預填簡易申報表,納稅人只需確認已預繳稅額、填寫本人銀行賬戶信息,即可通過網(wǎng)絡實現(xiàn)快捷申請退稅。
建議這部分納稅人在3月1日至5月31日期間,通過簡易方式辦理退稅。
【重要提醒】
1、申請退稅是納稅人的權(quán)利,納稅人如果放棄則無須辦理個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
2、納稅人獲取退稅的方式和渠道,可以參考“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號”第十條有關(guān)規(guī)定。
3、對納稅人2019年度匯算補稅和2020年度匯算退稅進行關(guān)聯(lián)。申請2020年度匯算退稅的納稅人,如存在應當辦理2019年度匯算補稅但未辦理,或者經(jīng)稅務機關(guān)通知2019年度匯算申報存在疑點但拒不更正或說明情況的,需在辦理2019年度匯算申報補稅、更正申報或者說明有關(guān)情況后,再依法申請辦理2020年度匯算退稅。通過關(guān)聯(lián)納稅人2019年度的申報記錄,提醒納稅人依法誠信申報辦稅、依法履行公民義務,可以更好地保障納稅人合法權(quán)益,維護納稅人的涉稅信用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