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關注這三類高收入人群的涉稅問題!
??人群一:演員明星群體
比如近期出現的:1. 范冰冰“陰陽合同”涉稅問題,國家稅務總局以及江蘇省稅務局對范冰冰案件的處理結果是在規定期限內繳納罰款+補交稅款近8.84億元。2. 鄭爽“陰陽合同”、拆分收入獲取“天價片酬”、偷逃稅等問題,上海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已查明鄭爽2019年至2020年未依法申報個人收入1.91億元,偷稅4526.96萬元,其他少繳稅款2652.07萬元,并依法作出對鄭爽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共計2.99億元的處理處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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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吳亦凡被拘,7月31日晚,北京朝陽警方發布通報稱,吳某凡因涉嫌強奸罪,目前已被朝陽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4. 2021年8月13日,藝人張哲瀚被曝光多年前曾參加友人乃木神社婚禮及到靖國神社拍照而被封殺。5. 趙薇已在娛樂圈被全面封殺,趙薇多部作品被除名,所有相關作品已下架。6. 9月28日韓磊被前經紀人舉報涉稅務問題,中視金鼎(北京)文化傳媒有限責任公司在社交媒體發布聲明稱,發現公司在代理著名歌手韓磊經紀業務期間,韓磊存在著大量少交或者漏交與其收入相對應的個人所得稅的現象。敦促歌星韓磊盡快到稅務機關補交應繳納的個稅稅款。
人群二:網紅主播群體
案例一:日前,鄭州市金水區稅務局運用大數據實現信息系統自動提取數據,加大文娛領域從業人員稅收征管力度,追征一名網紅的662.44萬元稅款收入國庫。前不久,在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平臺對匯繳欠稅數據的例行監測中,該局稅政二股在系統內查詢到,文化路稅務分局有一筆2020年匯算清繳的大額欠稅有疑團。二股的工作人員在第一時間與文化路稅務分局進行溝通,了解這筆稅款的來龍去脈。接到這一信息后,文化路稅務分局稅務人員立即著手了解情況。戶籍管理員多次與納稅人聯系,但納稅人一直不接電話,隨后工作人員又聯系其任職單位,向企業了解該筆大額申報情況。單位財務人員說該納稅人為一名網絡主播,已離職前往北京。經過稅務人員對相關稅收政策的宣講,這家企業財務人員表示盡快通知到這名網紅,積極配合做好追征工作。隨后,這名納稅人和文化路稅務分局取得了聯系,當即表態服從稅收管理,清繳稅款。但是由于本人在北京,受銀行限額的規定,稅款不能一次性繳納,需要逐日分批支付。截至目前,這名納稅人分15筆結清了稅款,共補交稅款634.66萬元,滯納金27.78萬元,合計662.44萬元。(來源:鄭州晚報)案例二:近期,稅務部門在“雙隨機、一公開”抽查中,通過稅收大數據分析發現,有兩名主要從事電商和直播帶貨的網絡主播涉嫌通過隱匿個人收入、改變收入性質等方式偷逃稅款。2021年9月,國家稅務總局駐上海特派員辦事處統籌協調浙江、廣西等地稅務部門,依法對這兩名主播及相關企業進行立案檢查。檢查發現,兩名主播均涉嫌違規將個人收入轉變為企業經營收入,進行虛假申報少繳個人所得稅,涉稅金額較大。目前,案件正在檢查之中,對于查實的偷逃稅行為,稅務部門將依法嚴肅處理并予以曝光。(來源: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
人群三:股權轉讓群體
自然人股權轉讓,將是今后一段時間稅務檢查的重點。
案例:
2020年9月23日,國家稅務總局陜西省稅務局網站連發八個稅務行政處罰事項告知書,對吳曉佺與肖同春、林健、繆曉權、張樹元、吳宜雄、徐守雄、溫春保7人就“西安華東萬和城項目”股權轉讓過程中簽訂陰陽合同逃避稅款的行為擬對八人作出補繳印花稅、個人所得稅、罰款合計1.39億元的稅務行政處罰。
圖片
參考
參考一:
2021年9月18日,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發出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文娛領域從業人員稅收管理。
《通知》提出,進一步加強文娛領域從業人員日常稅收管理,對明星藝人、網絡主播成立的個人工作室和企業,要輔導其依法依規建賬建制,并采用查賬征收方式申報納稅。要定期開展稅收風險分析,近期要結合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辦理情況,對存在涉稅風險的明星藝人、網絡主播進行一對一風險提示和督促整改,對2021年底前能夠主動報告并及時糾正涉稅問題的,可以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予處罰;對稅務機關調查核實和督促整改工作拒不配合的,要依法責令限改,并提請行業主管部門和行業協會協助督促糾正;情節嚴重的,要嚴肅依法查處。要定期開展對明星藝人、網絡主播的“雙隨機、一公開”稅收檢查,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依法依規加大對文娛領域偷逃稅典型案件查處震懾和曝光力度。要加強對基層稅務機關日常征管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利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稅務人員,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參考二:
2021年04月29日稅務總局貫徹《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精神,要求:以稅收風險為導向 精準實施稅務監管
一是聚焦重點領域。圍繞社會輿論和人民群眾關切,針對農副產品生產加工、廢舊物資收購利用、大宗商品(如煤炭、鋼材、電解銅、黃金)購銷、營利性教育機構、醫療美容、直播平臺、中介機構、高收入人群股權轉讓等行業和領域,重點查處虛開(及接受虛開)發票、隱瞞收入、虛列成本、利用“稅收洼地”和關聯交易惡意稅收籌劃以及利用新型經營模式逃避稅等涉稅違法行為。
來源:郝老師說會計。????